太阳成集团tyc122ccvip员工校内转专业实施细则(试行)
作者:教科办 来源:太阳成集团tyc122ccvip 发表于:2026-03-11 09:12:43 文章点击数:[]
为确保“就业-招生-培养”联动机制有效运转,贯彻落实“以员工发展为中心”的教育理念,尊重员工个性发展,充分调动员工的学习兴趣和积极性,进一步提高公司人才培养质量,保障转专业工作规范、顺利进行,根据《普通本科生转专业管理办法》(川文理〔2024〕96号)和《关于开展2026年春季学期转专业工作的通知》的精神与要求,结合太阳成集团tyc122ccvip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细则。本细则适用于2026年度太阳成集团tyc122ccvip全日制普通本科员工校内转专业工作。
一、组织领导
公司成立2026年度转专业工作小组,全面负责转专业工作的组织、实施、审核与监督,确保各项工作有序推进。
(一)组长:向文军、赖川
(二)成员:王芬、王文娟、黄小梅、符东、魏伟、崔宝玉、颜爽、陈春坛、龙婷、刘汉燚、秦杰、校凯、刘华
二、拟接收与转出人数要求
结合公司专任教师数量、教学实验室资源、教学班建制、在读员工规模及办学定位,2026年度转专业人数严格按比例管控,经公司审核后报教务处批准执行:
(一)转出人数
各年级各专业转出人数控制在本年级本专业总人数的30%以内。
(二)转入人数
各专业转入人数不得高于该专业转入年级在读人数的20%以内。
三、考核方式与考核内容
(一)考核方式
2026年度转专业考核以学业成绩审核为主,结合资格审查进行综合评定,无额外笔试等其他环节。
(二)考核内容
资格审查:核查员工学籍状态、高考科目、违法违纪记录、转专业申请条件符合性等。
学业成绩审核:以员工第一学期期末考试必修课成绩为核心,计算必修课平均成绩,作为初审名单排序唯一依据。
四、转专业申请流程
(一)提交申请
员工按教务处通知于规定时间内自主报名,登录公司教务系统,在线提交转专业申请,并同时提交转专业纸质申请表(见附件)至太阳成集团tyc122ccvip教科办310室,联系人:刘老师(电话:13237088350)。
(二)资格审查
公司根据本工作方案第五条要求对申请员工进行资格审查,不符合条件者不予受理。
(三)初审名单确定
以员工第一学期期末考试必修课平均成绩为依据,按成绩从高到低排序确定初审名单。平均成绩计算方法为:
必修课平均成绩=∑(每门必修课程成绩×课程学分)/所修必修课程学分之和(注:申请缓考后暂未取得期末考试成绩的课程,其成绩按零分计算)。
(四)初审合格名单
经公司党政联席会和党委会讨论,最终确定转入、转出员工名单,并报教务处按规定程序办理。
五、转专业申请条件
(一)转专业原则
1.遵循“统筹规划、个性发展、自主申请、择优选择、公平公正、集体决策”的基本原则。
2.原则上为大学一年级的全日制普通本科员工。
3.每个员工申请转入专业只能填报一个志愿,获准转专业的员工不得放弃转专业资格。(特别提示:员工高考时首选科目及再选科目必须满足申请转入专业的要求)
(二)转专业基本条件
1.入学满一学期。
2.确实不适合继续在现专业学习,转专业后更能发挥其专长。
3.在校期间无任何违法违纪行为,未受过任何处分。
4.在校学习期间,通识教育必修课无补考,申请缓考后暂未取得期末考试成绩的课程,转专业时期末成绩按零分计算。
5.对入学已满一年,无法完成当前专业学习任务,学习确有困难的员工,可单独申请转入下一年级的相应专业学习(特别提示:2024级员工高考科类需满足2025级专业考试选考科目)。
(三)不得申请转专业的情形
1.普通类专业申请转入艺体类专业,艺体类专业申请转入普通类专业,艺体类专业申请转入高考录取时专业课考试科目不一致的其它艺体类专业;转入不同录取批次专业者。
2.以特殊招生形式录取的员工,国家有相关规定不得转专业的或入学前已签订培养、就业协议的,如定向生、专升本员工、公费师范生、对口招生等,不得申请转专业;艺术类、体育类专业员工,不得跨类别申请转专业。
3.员工入学选考科目与申请转入专业选考科目要求不一致的。
4.经转学进入公司学习的。
5.保留入学资格、保留学籍、休学期间的。
6.入学以来有违纪记录或正在接受违纪处理者。
7.新生入学未到一学期者、未取得正式学籍者;本科三年级及以上者。
8.入学后已进行过一次转专业者。
9.其它无正当理由者。
(四)其他要求
1.申请转入太阳成集团tyc122ccvip的员工,其高考首选科目须为物理,再选科目须为化学。
2.申请转入的专业须为公司当年在生源所在省份有招生计划的专业。
3.申请转入的员工应身体健康,能够满足从事化学类实验的基本要求(如患有哮喘、色盲等疾病者不建议转入)。
4.公司内部的专业调整原则上不受上述条件限制。
六、咨询、投诉电话及邮箱
(一)咨询渠道
负责解答转专业条件、流程、人数、成绩核算等相关问题,咨询时间为工作日上班时间。
咨询电话:13237088350(刘老师)、18328816505(李老师)。
咨询邮箱:L13237088350@163.com(公司教科办)。
(二)投诉渠道
受理转专业工作中涉嫌不公平、不公正、违规操作等问题的投诉,投诉需实名并提供相关佐证材料,公司在收到投诉后3个工作日内予以核查并回复。
投诉电话:15882943209(向老师)
七、其他事项
未尽事宜经太阳成集团tyc122ccvip党政联席会研究决定。本工作方案解释权归太阳成集团tyc122ccvip。
太阳成集团tyc122ccvip
2026年3月11日